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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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充分發揮博士后制度在科學技術研究、人才培養和使用及人才流動等方面的優勢;逐步形成企業與設立流動站單位的合作機制,促進產、學、研結合,培養和造就適應國民經濟和企業發展需要的高級科技和管理人才;為企業引進和培養高水平人才,提高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推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推動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面向企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
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經營管理狀況和經濟社會效益良好;
(2)具備為在站博士提供必需的科研和生活保障能力;
(3)支持我省高等和院校、科研機構、三甲醫院、主營業務收入5億元以上大型工業企業、兼有研發機構的規模以上企業、成長性高新企業設立博士工作站。
補充說明:具備以下條件優先支持:
1、優先支持建設有“雙一流建設學科”、我省高水平建設學科或在華南地區產生輻射效應博士學科點的高等院校設立博士工作站。
2、優先支持兼有省級以上各類創新平臺的科研機構或從事科技活動工作中,具備博士學歷人員總數占科研職工比例達到30%的單位設立博士工作站。
3、優先支持擁有以下機構之一的單位設立博士工作站:國家重點學科、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廣東省重點實驗室、廣東省重點學科或級別相當的機構。
4、優先支持建有研發平臺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企業或從事研發工作的具備博士學歷人員總數占科研之功比例達到10%以上(其中,成長性高新企業達到5%以上)、已建立省院士專家企業工作站的企業設立博士工作站。
5、優先支持粵東西北地區相關單位設立博士工作站。
資助金額:
東莞市
1、給予每個博士工作站建站補貼50萬元。
2、在站博士由設站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三甲醫院統一納入事業編制保障管理,5年內保留時而編制人員身份。
梅州市
1、給予每個博士工作站建站補貼50萬元。
2、在站博士由設站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三甲醫院統一納入事業編制保障管理,5年內保留時而編制人員身份。